台湾存托凭证(TDR) 存托服务简要介绍 存托凭证指存托凭证发行地之存托银行以发行公司原股为基础所发行的凭证。该凭证所代表的权利和原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相同。存托凭证代表的股票存托与存托银行指定的托管银行中。存托凭证在1972年首次出现,现在成为了筹资的有力手段。超过2,100家公司在80余个证券市场中发行了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可以根据发行地点进行分类。美国存托凭证,简称ADR,是在美国发行的存托凭证;全球存托凭证,简称GDR是美国外发行的海外存托凭证;台湾存托凭证,TDR,是在台湾发行的存托凭证。如果根据上市方式分类,存托凭证则可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多数台湾存托凭证都是参与型的,即发行公司通过现金增资或大股东使用自有股票参与存托机构发行表彰其有价证券权利之凭证,并于台湾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公司有义务向存托机构披露重大信息,如股东大会或分红等。 存托凭证解决了跨国交易的不便,使得很多法律禁止投资海外股票市场的机构投资人能够在投资人熟悉的法律环境中进行交易。投资人可以通过购买外国公司的存托凭证分散风险。存托凭证不仅仅是公司良好的筹资渠道,也是发行公司增进国际知名度的助推器。它可以帮助公司在未来通过其他筹资渠道,如发行海外公司债等,进行筹资。另外,发行存托凭证也可以使公司绕开所在地狭小资本市场的法律限制,增加公司股票流动性,多元化股东结构。近年来,很过公司通过存托凭证的发行实现了并购和私有化。
存托银行的责任包括: (一)指定托管银行 (二)在存托凭证发行前和参与人,如承销商、会计师、律师等进行协调 (三)帮助发行公司遵守存托凭证相关的注册规定。 (四)准备与发行存托凭证 (五)进行红利分配相关事宜和股东会投票。 (六)向发行公司提供存托凭证相关情况 (七)进行存托凭证的兑回和再发行 (八)通告重大信息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是您存托银行的最佳选择我行现在是多个台湾存托凭证的存托银行,拥有存托服务的丰富经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是台湾存托凭证市场的领先性银行。我行致力于提供专业的存托服务,对客户服务精益求精。我们的服务包括企业金融服务,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创新,专业和诚信的客户服务运营,以及在客户身边为海外发行人服务的海外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是您存托银行的最佳选择。 (本网站所含的信息是收集而来。尽管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已经尽力保证上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但仍可能根据最新信息进行调整。上述信息仅供读者参考,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